心理學博士學位課程
(註冊編號:233011)
3、課程設置
課程簡介:
學生需修讀相應學科,以達到大學規定的學分要求。通常授課會在第1至3學期內完成,第4至6學期為論文寫作階段。
修讀科目:
中期考核學術考察
必修科 | 1 | 專業外國語 (英語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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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心理學研究方法 | |
3 | 高級心理統計 | |
4 | 心理學研究進展 | |
5 | 中期考核學術考察 | |
選修科 (6選3門) |
6 | 發展心理學進展 |
7 | 語言心理學研究 | |
8 | 心理諮詢的理論與實務 | |
9 | 心理援助與危機干預 | |
10 | 組織行為與人力資源管理 | |
11 | 學習理論與學習心理研究 | |
其他 | 12 | 學術考察 |
研究方向:
- 學習心理研究
- 語言認知研究
- 實驗心理研究
- 認知心理應用研究
- 人格發展與培養研究
- 臨床心理應用研究
- 計量心理研究
(注:以上研究方向僅供參考,可根據學生的實際需要和導師意見而作適當調整)
學習年期:
3-4年
4、授課模式及地點
每三周一次授課(周五晚,周六周日全天),由華南師範大學教授親臨香港教學點授課(注:在兩地正常通關前,暫時為線上授課);
授課語言:
以中文、普通話為主
5、學位授予
博士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,完成規定課程,通過論文答辯,學校准予畢業,將發放國家教育部認可的畢業證書。
符合畢業條件,並且發表三篇期刊論文,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,授予博士學位,將頒發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學位證書。
入學要求
1、招生對象
- 港、澳、台永久居民(持回鄉證/台胞證)、海外僑居人士
- 具有與內地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
2、報名所需資料
- 已填妥之報名表;
- 本人身份證、回鄉證(台胞證)原件及複印件一份(原件核實後退回);
- 學士、碩士學位證書、成績單原件及複印件一份(原件核實後退回);
- 兩位副教授或以上職稱之學者分別簽名的「推薦信」;
- 正面半身免冠藍色底片2吋照片一張(需同時附上電子版);
- 自薦信(300-500字);
- 個人研修計劃;
- 碩士學位論文(如有);
- 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、所獲專利及其他原創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(如有);
- 報名費港幣1000元(費用一經繳交,恕不退還)。
3、報名時間
每年1月1日至11月30日
4、報名地點
香港德輔道西9號7樓
香港金融管理學院(華南師範大學香港研究生教學點)